新修訂的《永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》印發(fā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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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5-12 15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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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森林防滅火體制機制,依法科學有力高效處置森林火災,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(chǎn)損失,保護森林資源,維護生態(tài)安全。近日,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(fā)了新修訂的《永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》,自2021年9月28日起實施。
《預案》分為總則、主要任務、組織指揮體系、處置力量、預警監(jiān)測與信息報告、應急響應、綜合保障、后期處置、附則九個部分,在整體框架上與《湖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》基本保持一致。
《預案》主要體現(xiàn)了以下幾個特點:
一是貫徹了習近平總書記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重要思想。堅持預防為主、防救結合、高效撲救、安全第一的方針,把安全撲救作為基本原則貫穿始終,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。
二是明確了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。明確了全市的機構設置,成員單位調整增加到了22個,增加了組織機構職責。同時還明確了撲救森林火災力量編成和力量調動報批程序。
三是完善了預警與信息報告機制。將預警響應細分為藍色、黃色、橙色、紅色4個等級,規(guī)定了更加具體的預警響應措施;增加了火情監(jiān)測和氣象服務相應規(guī)定,并明確了縣市區(qū)立即向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的9種森林火災情形。
四是細化了應急響應條件及措施。依據(jù)人員傷亡、過火面積和未撲滅明火的時間設定了市級層面4個應急響應等級(Ⅳ級、Ⅲ級、Ⅱ級、Ⅰ級),區(qū)分重點地區(qū)和重點時段,突出重大威脅風險,對市級應對層面的啟動條件和響應措施作了具體規(guī)定。
五是增加了綜合保障工作。為提高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能力,將國家規(guī)定的輸送保障改為運輸保障,增加了隊伍保障、物資保障、預案保障、應急航空保障、通信與信息保障。
六是明確了后期處置要求。將火案查處分為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,分別由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負責查處;強調縣市區(qū)政府向市政府上報較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的調查評估報告;增加了災后重建,明確火災發(fā)生地人民政府應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。
附則中,將預案演練調整到了綜合保障中的預案保障,增加了“危險物品、敏感時段、敏感地區(qū)”的說明。